基建工程项目测量放线申报工作规定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2-05-21   浏览次数:984

基建工程项目测量放线申报工作规定

 

一、基建工程项目测量放线申报是指按照当地规划部门要求,基建工程项目在完成规划要求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后,需向当地规划部门的测量队申请本项目测量放线,待取得《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》后再向当地规划审批部门申请本项目规划报建。

二、综合科根据学校决定和处长要求,具体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测量放线申报工作。

三、基建工程项目测量放线申报要求

1)审批部门:当地规划部门的测量队

2)审批时限:15个工作日

3)报审资料要求:

A、测量放线申请表;

B、规划部门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批文及附图;

C、规划部门关于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批文及附图;

D、单体建筑蓝图(建筑平、立、剖图纸及总平面图)一式两份;

E、缴交本项目的测量放线费用。

四、综合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和测量队完成单体现场测量放线工作,并缴交测量放线费用→取得单体建筑的《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》,向当地规划审批部门申请本项目规划报建,即申领本项目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