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工程项目消防报建及报验工作规定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2-05-21   浏览次数:1337

基建工程项目消防报建及报验工作规定

 

一、基建工程项目消防报建及报验是指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,基建工程项目在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后,需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本项目消防报建的工作。待工程竣工后,需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本项目消防验收申请工作。

二、综合科根据处长要求,具体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消防报建和报验工作。

三、基建工程项目消防报建要求

1)审批部门:当地消防主管部门

2)审批时限:30个工作日

3)报审资料要求:

A、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》;

B、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,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,授权委托书(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);

C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;

D、消防设计文件 ;

E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F、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划证明文件(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);

G、行业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;

H、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;

I、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;

J、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、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,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、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。

四、基建工程项目消防报验要求

1)审批部门:当地消防主管部门

2)审批时限:15个工作日

3)报审资料要求:

A、按要求填写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;工程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设计各方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;

B、消防产品的登记表及认证检测资料,防火材料的性能证明资料,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,工程竣工图;总平面图、水施、电施竣工图纸,要盖竣工章,责任人签好名;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,自动消防设施的系统调试开通报告,设计、施工变更内容,施工检查记录;

C、《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复印件及有关批复文件;

D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(5层以下住宅楼免检);

E、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的应提供: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表、管网冲洗记录表、联动试验记录表;

F、设有泡沫灭火系统的应提供:

a)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本。

b)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。

c)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。

d)管道试压记录表、管道冲洗记录表。

e)系统调试记录表

G、设有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应提供:

a)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。

b)选择阀、液体单向阀、高压软管、气体单向阀、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试验记录

c)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记录

d)隐蔽工程验收记录

e)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报告;

H、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应提供: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报告、竣工表、运行日登记表、控制器日检登记表;

I、消防施工队伍资质。

五、综合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完成单体建筑消防报建和报验资料,并提交处务会讨论经处务会同意后,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本项目消防报建和报验。